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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統計,國人有高達九成有牙周病的問題,為減少牙周病而造成牙齒脫落,甚至拔牙的情況,健保署推動"牙周護照"至少七年了~

當病人被診斷為有牙周病的時候,其實,就可以啟用"牙周護照",長期而周延的照顧到這位牙周病患。

我的右上第六、七顆牙齒,根據就診記載,早在100年開始,斷斷續續疼痛過,當時又要上班又要照顧小孩,容易睡眠不足,常常覺得牙齦不舒服,有時會直接去找中醫師診治,醫師多半會讓我晚上深層入眠,三天後狀況會好的比較多。比較常的是去找牙醫師,檢查是否牙周出問題,通常就是局部洗牙,然後開藥吃三天,搭配漱口水,會有很快的療效。

105年的時候,有ㄧ段時間,連續去了診所三趟,都是為了這個問題,一開始是診斷牙周病,局部洗牙,第二趟去就做了牙周刮除術(打麻藥,使用器械深入牙周囊袋,刮除牙結石),依然開藥搭配漱口水,沒'想到那一次居然沒有壓下來,我又第三次回到診所去就診,主訴依然是"牙齦疼痛,連帶頭痛到睡不著,半夜起來吃止痛藥,效果卻有限",醫師幫我檢查,結論是:"妳可能壓力太大,造成顳顎關節疼痛,建議妳熱敷,並且去看精神科。"當下情緒爆發,"我很確定我那個頭痛,不是幻想出來的,我先生沒有聽到我磨牙,我也沒有緊咬牙齒的習慣~"醫師或許被我嚇到了"但是妳的牙齒X光片,看起來都很正常,沒有蛀牙,沒有傷到神經,牙齦也很正常,牙齒痛不可能痛到頭痛,我覺得妳是壓力太大啦!!"

106年初的時候,我又再度因為牙齒痛,回到那家診所去看,牙齒痛連帶頭痛的頻率越來越頻繁,但依舊沒有提及,牙周統合照護,依然沒有被告知牙周骨頭破壞的嚴重程度,但是,這一次有建議我直接拔掉做植牙,我提出質疑,醫師卻只說"這顆牙齒遲早要被拔掉的,不如現在拔還有機會做植牙。"

個人就診習慣,當我固定在一家院所就診的時候,醫師比較容易根據前面的就診經驗來做一個適合我的治療計畫。但這一次,我學到一個教訓,當醫師多次否定我的感覺,而且症狀沒有被解決時,應該當機立斷,換醫師看,尋求第二意見才對。

當我八月底再度疼痛到受不了時,醫師立刻告訴我嚴重程度(請看第一篇),要我拔掉這一顆牙齒,沒有經歷到牙周照護,沒有告知我後續的治療計畫,我非常憤怒的離開院所。

轉而詢問朋友建議,到外縣市去就診。

(未完,待續...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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